《我竟是他初恋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言情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傅霆蒋小美,讲述了傅霆给我找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,和他家就隔着一面薄薄的墙。 这是一栋很老旧的小区,坐落在城市最边缘的地区,墙面和路面都长满了青苔,整栋建筑都是灰扑扑的,给我一种摇摇晃晃快要崩塌的错觉。...
傅霆给我找的地方就在他家隔壁,和他家就隔着一面薄薄的墙。
这是一栋很老旧的小区,坐落在城市最边缘的地区,墙面和路面都长满了青苔,整栋建筑都是灰扑扑的,给我一种摇摇晃晃快要崩塌的错觉。
他正打算拿出直板机给房东打电话,却看到我一副怯怯的模样,他放下手机,问我有多少钱。
我捏了捏口袋里的二百,嘴上说:「一百。」
傅霆抽了抽眉毛,把手机收了回去,问:「你家里人让你出门打工还是乞讨啊?一百能干什么?去网吧包夜算了。」
那可不行!
我皱眉:「我没住过网吧,而且在那里……我睡不着。」
傅霆看我,似乎在用眼神对我说「矫情」。
我脸皮倒是厚,继续用那巴巴的眼神看他。
他像是没法子了,用眼神瞥我,问:「那怎么办?」
我眨眨眼睛,看向他紧闭的家门:「住你家里不行吗?」
傅霆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,眉头皱得厉害。
很明显,他觉得这个提议不靠谱。
我猜到他在想什么,可是我对他真没想法啊!
我可能会崇拜十年后那个多金帅气的总裁,可是他现在是个顶着红头发穿小脚裤的杀马特,我怎么喜欢他啊!要不是知道他是一只潜力股,谁要舔他啊!
我伸出我的手指,认真发誓:「傅霆大哥,我对你真的没有非分之想。」说完想了想,为了他的自尊心,我还是决定舔他一下,「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在追你,但我跟那些喜欢你的女孩儿不一样,我是绝对不会对你有非分之想的。」
傅霆听此,那紧锁的眉毛是渐渐松开了,但眼底却浮起点疑惑的神情,像在思考我为什么不喜欢他。
我又给他下了一剂猛药——
「我已经订婚了,跟我们村里的小智。」
傅霆果然一愣,「订婚了?小智?」
我点点头,又胡乱编了点故事:「但他去大城市打工去了,我妈觉得我整日在家很没出息,所以就把我打发出来了。」
傅霆的眉头又锁住了。
我猜他是被我唬住了,于是我又抽泣了两声,「要是你不接济我,我真不知道该去哪里了。」
傅霆盯着我看了许久,最后叹了一口气,像是妥协了,转身,拿钥匙打开门。
我终于抱到了傅霆的脚趾。
慢慢往上爬,迟早有一天能抱到他的大腿的。
傅霆的家不大,看起来只有他一个人生活。东西不多,却胡乱摆着,本来就不大的家看起来更是拥挤。
傅霆扭头问我有没有行李。
我摇摇头,「我只有一百块和我身上这套衣服。」
傅霆又皱起了眉,像是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眼前我这个大麻烦。
过了不知多久,他终于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,走进房间里,把对他来说有些小的衣服裤子拿了出来。
他放到沙发上,让我先拿着穿。
我看着那紧身的、窄小的、带着黑色骷髅头闪片的衣服摇了摇头。
我实在是无法苟同这样的时尚。
他皱眉:「不喜欢?」
我诚实点头。
他轻哧一声:「没品位。」
我嗯嗯答应:「我的确有一点土,不好意思哇,傅霆大哥。」
傅霆煞有介事地点点头,像是在说「这种高级品位还是之后再慢慢培养吧」。
总之,我逃过了「奇迹暖暖」这个游戏。
他把自己的衣服收了起来,又在房间里磨蹭了一会儿才出来,我看到他往口袋里塞了点钱。
我拘谨地坐在沙发上,很是乖巧。
他看我一眼,说:「走吧。」
我大惊:「去哪里!」
他不会是要把我扔在大马路上吧?我大哥也叫了,还很违心地舔了他的杀马特时尚,他现在是要把我丢到大马路上吗?
傅霆像是看出我的心思了。
他说:「放心,你大哥都叫了,我怎么可能让你露宿街头。」
我松了一口气。
于是我放心地跟着他。
最后他把我送进了附近的一家小宾馆,还用口袋里的钱给我付了好几天的房租。
他要走的时候,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拉住他。
「大哥,你不会不管我了吧?」
他说不会。
「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吧。」
他给我了。
「我明天可以去找你吗?」
他皱皱眉,说可以。
「我之后可以依靠你吗?」
他把我的手掰开,义正词严地对我说:「小智听到这样的话会误会的。」
我他妈傻了,花了一点时间想清楚小智是谁后,我急忙解释,「不是的,我不是那个意思。」
傅霆沉默,半晌,他才说话:「小美,生活是需要靠自己创造,我不可能一直帮你。」
我点头,眼泪汪汪。
他说:「早点睡吧,有困难联系我。」
我知道我们的关系进展今天大概只能到这里了。
于是便没再强留,抹了抹眼泪,放他走了。
第二天,我在旋风网咖的门口蹲到了傅霆。
他看我一眼,像是被炸弹炸了一样,转了身就要离开。
我对着他的背影大喊:「傅霆!」
他一愣,走到我面前,低声警告我:「别叫我名字,我在这里不叫傅霆,叫我葬少。」
我傻了。
他跟我解释:「我在家族里就是叫这个名字。」
我问什么家族。
他很骄傲地说:「残泪家族。」
他看着远方,脸上是家族的圣辉。
而我只想骂他一句,傻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