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周舒倦李长风的小说叫做《枣树之下》,是作者佚名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在李长风高我一个头的时候,他终于要去书院读书了。上学的第一天,他显摆似的带着小书童,大步流星地跨出门,嚷嚷着终于摆脱周舒倦这个讨厌鬼了,好高兴。...
临幸那晚,他躺在床上,眸子里浮着一抹嘲讽,「你看见了吗?我是个废人,动不了,你得自己来。」
他是这世间最矜贵,最不愿让人看轻的人,可今晚却在他最讨厌的我面前自嘲,把自己踩进泥土里,把心撕开,叫我看看他有多不堪,多可悲。
我曾见过他鲜衣怒马意气风发,见过他金甲银枪睥睨天下,他说要建功立业,要天下臣服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,却断了双腿,再不能站立,从此低人一头。
这对于他,该是何等残忍。
我默默抱着被褥,把自己卷成一团,背对他浅浅睡下。
「李长风,我不是来笑话你,更不是来招你讨厌的,你若不愿意,我碰都不碰你一下。」
身后的人沉默片刻,忽然用力将我光溜溜的身子掰过来,他的力气那么大,以至于我完全没有反手之力。
「你躲得那么远,是因为厌恶我吗?」
他咬咬牙,狠狠按住我的头,强迫我与他相吻,直到我呼吸不上来,直到我们的唇间沁出腥甜的血丝。
我被他揉出了一身的红印,怎么也挣不开,终于泄了气,趴在他起伏的胸膛上泪流不止,「李长风,你这个王八蛋,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我。」
遇见李长风那年,他七岁,我五岁,在贤王府门口,想看两厌。
那年,他还是王府世子,而我只是一个侍卫的女儿。
那年,我爹为了保护贤王,自己被山贼砍了数刀,流血而死。
那年我还不大知道什么是伤心,只跟叔父婶婶们一块儿跪在那棺椁前,他们哭我也哭。
贤王就在那时候走进灵堂,抱起我说:「阿倦不哭,爹爹只是睡着啦,阿倦跟叔叔走好不好呀?我们去住大房子,睡大床,好不好?」
我红着鼻头问他:「那,爹爹……」
贤王拍拍我的背,红着眼睛笑,「等阿倦长大,爹爹就醒啦!」
彼时我还不知道,爹爹这一觉再也不会醒,只懵懵懂懂地点头,跟着他进了王府,以为等我长大了,爹爹就能来接我。
他说的没错,王府可真大呀,好多房子,好多转角,好多一眼望不到头的长廊,小小的我站在里面,就好像一粒无主的沙。
我四处张望着,李长风就在这时进入我的视野。
他是贤王独子,是这府上顶尊贵顶尊贵的人,一出来,身边就簇拥着数十个小跟班。
可我眼里没别人,只看得见他,他可真好看呀,眉目间都淌着贵气,小大人似的负着手,冷冷地看着贤王牵我进来。
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男孩子,心脏怦怦地跳得好快,忘记了脚下的路,目不转睛地瞧着他。
但他一点表情也没有,他不喜欢我,后面的很多年,他都不喜欢我。
我在王府过得很好,我哭的时候,王妃会抱我,我闹的时候,王爷会哄我。
他们待我就像待李长风一样好,李长风吃什么,我和他一桌,他读什么书,我也有一份。
王府请来了教书的夫子,他上课,我也上课,他背书,我也要背,他挨打……不,他脑子好,从不挨打,只有我才会因为背不熟功课挨打。
我们几乎天天都黏在一起,但我们形同陌路,他不爱搭理我,若非必要,他绝不会主动和我说话。
小时候我以为他是害怕我抢他爹娘,我还跟他说,我不会跟你抢呀,我有爹,我爹只是太贪睡了,等他醒了就会来接我的。
他不说话,依旧对我不冷不热。
后来我明白了,他讨厌我就是讨厌我,不需要什么理由。
他怎么对我,我也就怎么对他。
花园里有一颗老枣树,树下摆着一张小桌,这是李长风做功课的地方,贤王常常坐在一旁督促他。
后来这里又为我摆了一张小桌,放上笔墨纸砚让我乱写乱画。
贤王看完李长风的功课,又来看我,指着我画的两个圈圈问我:「阿倦画的什么呀?」
我抓着毛笔指给他看,「画一个大枣,给阿倦吃,画一个烧饼,给王爷吃。」
他乐不可支地哈哈大笑,又问:「那给长风画什么呢?」
我看了一眼李长风,他假惺惺地看着书本,眼眸半垂,一副不在意的模样。
我鼓鼓腮帮子道:「不给他,什么也不给他。」
话音刚落,就听见咔吧一声,李长风捏断了手里的笔。
这个人很记仇,我对他好的时候,他半点反应也没有,我对他不好了,他就要黑好几天的脸。
这回也是,他那眼睛像是能自动过滤掉我似的,好多天都没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。
他不理我,我也不理他,王爷说,我要是不高兴了揍他都行,可我不能揍他。
我知道我爹醒不来了,他不会来接我了,我知道现在是寄人篱下,我再不高兴也没资格揍主人家。
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着,我们被春夏秋冬轮番拔着,一截截地长高。
在李长风高我一个头的时候,他终于要去书院读书了。
上学的第一天,他显摆似的带着小书童,大步流星地跨出门,嚷嚷着终于摆脱周舒倦这个讨厌鬼了,好高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