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(蒋钦林窈窈)书名叫《记一枚芍药》,小说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那晚躺在他怀里的人是我,救他的人亦是我。怎么……就认不出呢?后来,我坦白身份后,他沉默许久,问我妹妹去了哪?我讥诮地戳了戳他的唇,「不是没有认错吗?」...
那晚躺在他怀里的人是我,救他的人亦是我。
怎么……就认不出呢?
后来,我坦白身份后,他沉默许久,问我妹妹去了哪?
我讥诮地戳了戳他的唇,「不是没有认错吗?」
蒋钦说,「对不起……」
双胞胎一模一样,但他隐约记得大小姐的眼睛,看过来是迷蒙无望,眼角又带着撩人不自知的风情。
以及脊背后方的一枚芍药胎记。
我推开二哥要牵我的手,蹙着眉叹了口气,缱绻地缠了缠他的手指,「确实是熟人,我得和他说会儿话。」
二哥冷笑了声,他也是好面子的,白出一场英雄救美,结果美人还铁了心要留下。
万般往事无非一个情字,说白了,除了男男女女那点事儿,还有什么好聊的?
「走了。」金主撂下话,夹着支烟走了。
蒋钦冷淡的长眸扫了我几眼,有些欲言又止,「你不该在这儿,自甘……」
「打住,她卖艺就是迫不得已,吃了太多苦;我正儿八经地唱歌就是自甘下贱?」
蒋钦住了嘴,想起眼前女人对待金主游刃有余的态度,只觉得自己刚刚是急红了眼,一时上头才认错了人。
大小姐绝不会心甘情愿的做这种人。
我越想越气,抽了支烟没等吐烟气儿,又气冲冲地碾灭了,甚至想戳他手心当烟灰缸。
好在我忍住了,只是笑得咬牙切齿,「我这个人就是下贱,这会儿见识得多了,整日大鱼大肉的,突然瞅见清粥小菜,突然觉得你也挺合胃口的。」
「这么着吧,你来给我捧捧场,把我伺候爽了,我告诉你她在哪。」
他一怔,整个人瞬间危险起来,冷声吐出字,「你连妹妹的男人都好意思抢?」
我重新点了烟,半蜷着眼皮,吐了口烟圈儿,「怎么不好意思?再说了,你算是他的什么人?无非一个捡来的小乞丐。」
轻笑了声,我像是要和谁较劲,泛着酸讽刺自己,「四爷算,碰过她的,有一个算一个,就你?」
「一个没啃过骨头的狗,仅此而已。」
尽管蒋钦紧紧压抑着怒意,但垂在身侧、紧握的拳头还是出卖了他。
我笑得放肆,可总觉得这烟太冲了,熏得眼睛有点酸啊。
一把火嘭得烧起来,烧得裂而艳,却是拿我的骨肉做柴。
燎人的烟,烧完的灰烬,也只扔给我。
我嘲讽他,「太笨了啊,蒋钦。实在不行,我教教你吧?」
我作势伸手,要勾他上身的衣角。
蒋钦一时恍惚,脑海中升起过往那些漆黑而沉郁的夜晚,瞬间醒过来神,他的大小姐——
蒋钦缓过气来,猛地推开我,迈着又沉又急促的步子走开了。
我望着他怒气冲冲的背影,笑得懒散,「没那么喜欢,就别再装模作样了吧。」
后来,隔了很久一段时间,他答应了。
蒋钦颓靡地站在我面前,红着眼没说话,修长的手垂在身侧,紧握。
我心口说不出什么滋味,讶然又泛酸,「你来做什么?」
「我答应你,」他的声音嘶哑暗沉,满是疲惫,像是掉入谷底的断了翅膀的鹰,「但是,你也要守约。」
蒋钦每周一三五都会来赴约,每次必然会沉声唾弃我几句。
「下贱。」
紧接着,他又会茫然地追问:「大小姐到底在哪?」
在哪?
在你眼前,但你认不出来。
我没忍住笑了声儿,无端生出一种报复的快意。
敛紧衣领,垂着眸子笑他,「哎呀,小贱骨头,还真能够忍的。」
「到底要怎么样,你才会告诉我?」他眼角泛红,几滴汗水顺着眉骨落下来。
我不回话,只抬眼望他。
「恶心。」他说得咬牙切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