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褚时姜离的书名叫《灰色之恋》,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,凭借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就那一眼,让我心甘情愿当了 7 年的舔狗。我一直觉得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一定是我,因为褚时的脾气太臭了,追他的人那么多,没有一个能坚持 3 个月的,而我一待却是 7 年。...
就那一眼,让我心甘情愿当了 7 年的舔狗。
我一直觉得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一定是我,因为褚时的脾气太臭了,追他的人那么多,没有一个能坚持 3 个月的,而我一待却是 7 年。
陪伴,也是一种特权不是吗?
「周末有空吗?要不要去约会?」容昀漫不经心地开口,把我从回忆里拉回。
想起所谓的「7 日恋爱」,我疲倦地揉了揉眉心,有点心不在焉:
「那就是个玩笑,不用当真。」
他眉头一挑:「怕了?」
我也眉头一挑:「激我?」
巧了,我最吃这一套。
为了监督我,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朋友专门建了个群,每天督促我和容昀打卡报备。
开始两天还算正常,都是去某某餐厅吃个饭,到江边牵个手之类的,还算容易,后面就逐渐狂野起来了。
第 3 天,竟然让我和容昀写下对方的 100 条优点。
我勉强写了 30 条就吹不下去了,趴在客厅的小桌板上抓耳挠腮。
容昀看了嗤之以鼻:「很难吗?」
「不难吗?」我反问。
我抢过他的本子,倒要看看他写的什么,结果这人比我还不如,上面只有一条——
能吃能喝。
呵呵,我谢谢你啊。
我把笔一扔:「不玩了,分手。」
「别啊。」容昀急了,拽了拽我的袖子,见我不为所动,又贱兮兮地说,「我帮你写还不行吗?」
怂怂的,怪可爱。
褚时就从没对我低过头,每次都是我忍不住先去联系他,但什么时候理我全看个人心情,有时两个小时,有时 3 天,也有时……
根本就不回。
我直接倒在沙发上,把头埋进抱枕里:
「那就辛苦你了,走的时候带下门。」
工作一整天,沾到沙发没多久我就睡着了,等我醒过来,身上盖了毯子,手机也炸了锅。
打开手机,群里竟然爆了 1000 多条消息。
我有不好的预感。
点开一看,最顶上的是容昀发的图片,微微发黄的纸页上,字迹飞扬跋扈——
腰好。
100 遍!
他竟然把「腰好」写了 100 遍!
更让我难受的是,褚时也在这个群里。
可密密麻麻的群消息中,没有一条是属于他的。
我没想过会和容昀在一起,但奇怪的是,和他谈恋爱的感觉还不错。
好像年少时积攒的朦胧好感,经过年年岁岁的沉淀,逐渐化成了一坛清冽的好酒。
不浓,但历久弥香。
不加班的时候,容昀就会来陪我,和我一起看个电影吃顿好的,顺便完成打卡任务。
最后在天黑时规规矩矩回家,分寸感拿捏得刚刚好。
所以到第 7 天的时候,容昀问我要不要继续时,我说也行。
我妈曾经夸我:「梨子最大的优点是从善如流。」
我深以为然,就是不知道在喜欢褚时这件事上,我为什么没听任何人的劝。
发愣间,容昀已经凑了上来,贱兮兮地问我能不能抱一下。
我点头,大方张开双臂。
抱上来,他又得寸进尺:「那能亲一下吗?」